茌平齐鲁供热信息公开
目 录
一 公司基础信息
二 排污信息
三 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四、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
六、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七、 其他信息(自行监测方案、检测报告等)
一、公司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茌平齐鲁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3732603456T
法人代表:朱士勇
生产地址:山东省茌平县东环路1362号
联系电话:0635-4232329
茌平齐鲁供热有限公司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现有4台75T/t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公司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x6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经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鲁经贸投字【2001】1235号),其中#1、#2锅炉为无锡华光锅炉集团生产的UG-75/5.3-M12型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三台青岛汽轮机厂生产的C6-4.9/0.981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经由聊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聊经技改字【2000】45号),该机组于2001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02年10月投入生产,环评已通过聊城环保局审批(聊环函[2001]53号)并于2004年通过环保局验收(聊环验[2004]7号)。
公司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x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经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号:鲁经贸投备0300425),#3、#4锅炉也为无锡华光锅炉集团生产的UG-75/5.3-M14型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配一台青岛汽轮机厂生产的C12-4.9/0.981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经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号:鲁经贸投备0200741),该机组于2003年底建成投入生产,二期工程环评于2008年5月通过山东省环保局审批(鲁环审[2008]153号)并于2010年10月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局的验收(鲁环验【2010】181号)。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取得了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发放的供热许可证(许可证号:鲁聊热许字第P16055-01号),被茌平县政府列入《茌平县集中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年)》,并承担着周边近40万平方米居民冬季集中供暖的任务。
二、排污信息
锅炉烟气脱硫除尘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DSC-M燃煤烟气干式超净+工艺,采用长程高密度反应的流化床脱硫塔,脱硫率高达99%,配套引进德国超低压旋转脉冲模糊喷吹布袋除尘器,结合新型超细滤袋,可以稳定实现烟尘排放小于5mg/Nm3;烟气脱硝采用炉内低氮燃烧+SNCR脱硝工艺,脱硝率高达90%以上;除灰渣系统实行机械除渣、气力输灰的灰渣分除工艺。公司4×75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工艺,全过程无废水产生。公司产生的废气经过脱硫、脱硝、除尘后,经高100米烟囱排入大气。
生活污水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化水车间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部分用于道路、煤场、灰渣场喷洒,剩余外排;循环水排污水水质和污染物总量可以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污水经中和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茌中河。
公司产生的固废为锅炉灰渣及脱硫石灰,属于一般固废,全部输至砖厂进行综合利用制砖。
扬尘等经减排设施过滤后排入大气。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消声隔音处理后自然衰减。
目前公司自行监测工作采取自动方式和手动方式展开,自动方式主要包括对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监测,使用CEMS装置对各参数进行实时监控;手动方式主要是对有组织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对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氨罐区周边氨、储油罐周边非甲烷总烃,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全盐量及流量及厂界噪声的定期监测。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核定排放总量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mg/Nm3)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总量限值 (t/a) |
|
有组织排放 |
二氧化硫 |
烟囱标高33米处平台 |
连续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
35 |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 |
0MA-2000 |
166.56 |
氮氧化物 |
烟囱标高33米处平台 |
连续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
100 |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 |
0MA-2000 |
333.12 |
|
烟尘 |
烟囱标高33米处平台 |
连续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
10 |
激光前向散射法 |
LD1200Y |
33.3 |
|
林格曼黑度 |
烟囱 |
每季度1次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
1级 |
视觉观测法 |
测烟望远镜MC-01 |
/ |
|
汞及其化合物 |
烟囱标高33米处平台 |
每季度1次 |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
0.03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
/ |
|
无组织排放 |
总悬浮颗粒物 |
厂界 |
每季度1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 |
电子天平 |
/ |
氨 |
氨罐区周边 |
每季度1次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1.5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
非甲烷总烃 |
储油罐周边 |
每季度1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5 |
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 |
|
废水 |
氨氮 |
总排口 |
每月1次 |
与县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书》标准
|
30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
PH值 |
总排口 |
每月1次 |
6-9 |
玻璃电极法 |
酸度计 |
/ |
||
悬浮物 |
总排口 |
每月1次 |
70 |